第11章 抄哪首更合适?-《娱乐封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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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知道,现在的香港,差不多每十个人就有一个混社团,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如果不是意外身亡,差点也就进去。
张皓轩对自己目前这个身份最满意的就是这点,一旦加入社团,再想要不留案底的和平退出,那会非常麻烦。
“不说这些了,我就是过来看看你,”张皓轩转移话题的说道,“另外,家明最近怎么样,我一直在忙唱片公司的事情,有好几天没去看他了。”
“放心啦,那衰仔虽然喜欢把事情闷在心里,但学习起来肯定拼命,”陈志刚耸耸肩,“他在港大肯定如鱼得水啦。”
“看不出来,你都会用成语了。”张皓轩打趣了一句。
“看不出来就对了。”陈志刚哈哈大笑,得意洋洋的模样,完全没有被调侃的自觉,“好了,我要开工了,要进去坐坐吗?你好歹在这里唱了几个晚上。”
“算了吧,虽然跟忠叔道了歉,但肯定有人不会希望再见到我。”张皓轩摇了摇头。
话音刚落,酒吧后门咔哒一声被推开了,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,叼着一只烟,满脸都是烦躁的神色。在看到张皓轩和陈志刚之后,他脸色一变,当即将嘴里的烟吐了出去,转身又走了进去。
“哈,你不知道,这几天里酒吧的人都把他当成傻子看,平时一天到晚吹嘘自己多么多么了不起,结果你来了只唱了几个晚上就被星探看上。”看在眼中的陈志刚当即笑了起来,那个出来马上又进去的家伙不是别人,就是那个豪情乐队的主唱李豪。
不过张皓轩没有接腔,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好了,我走了,自己小心点,南哥人不错,不会计较这些,但那两个家伙就很难说。”
虽然阿豪只出现了几秒钟,巷子的光线并不暗,张皓轩还是注意到了他脸上闪过了一丝凶狠的表情。
“没事啦,他们不敢做什么的。”陈志刚并不在意。
张皓轩也没有多说,他也只是猜测,不能确定那家伙真的会做出什么事来。当然,那两个家伙最好不要有过激的举动,他正好还需要一些其他的试验对象。
这倒不是因为他和陈志刚有多少感情,而是因为陈志刚现在以及将来一段时间,都还有许多利用价值。对于一个曾经在长久的岁月里可以俯视众生的存在而言,即使还保留着感情,即使地球是他的故乡,可眼前这些都不足以打动他。
对张皓轩而言,做事情的标准只有两点:是否有利,是否有趣。
所以,有空的话,也该去看看家明了。在无数的霓虹灯下走着的年轻人如此想道。
家明姓徐,算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另一个朋友,而且同龄,不像陈志刚那样大了两岁。他不是混血儿,他只是因为家暴而有些沉默寡言,所以在学校里也是受欺负的对象。
然后,张皓轩和陈志刚帮了他一次,也许是感激,也许是为了抱大腿,他跟他们混在了一起。大概是、同命相怜,张皓轩和陈志刚也没有将他当小弟使唤,时间久了,徐家明也多少敞开了一些心扉,三个人的感情都不错。
他学习成绩很好,毫不费力就考上了港大,张皓轩还帮忙解决了5000学费——当然,是背着母亲给的,因此被狠狠收拾了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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