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节 立不轻废1-《三国杀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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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简单阿,你猜。”
商法通过后,就是谈合作的事情了。
又是一通昏天黑地的吵闹。
最后形成如下决议:
一、
成立十三家联行。由蜀中商会和十二个世家联合组成的商业行会,简称十三家联行。十三联行在商法的许可下,进行运作。
二、
蜀中商会负责接洽产品的研发、生产、批发等。与各科研院接洽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,与各商家接洽产品的批发。蜀中商会的批发价格,不得低于同类产品的最高价;零售价格,不得低于其他十二世家的零售价。
三、
蜀中商会须向产品的研发人或机构,支付购买产品的专利权。
四、
十二世家,可以从蜀中商会申请拿货,进行买卖。同一地区,各家之间不得以价格相争。一经发现,即开除会员资格。
五、
十二世家,可以从蜀中商会申请购买产品生产权,包括付费购买产品的专利权。
六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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