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63唐玄宗造假经,回流《灭蛮经》毒华夏-《回到过去当术士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传教士们根据《教要》详细解释,指出天主教只是“尽行教诲教徒虔诚改过行善,以释己罪”。承审官员最不可理解的是,凡入教之人均不得为祖先烧纸这一条教规,认为“仅就不准教徒为祖先烧纸一事而言。确为邪教无疑”。

    综合之前审讯的结果,11月11日。礼、吏二部总结了汤若望包括“欺人惑众”、“状如邪教”在内的14条可疑之处及罪状,决定将汤若望等人革职并交刑部议处。

    康熙三年11月20日,汤若望、李祖白等被押入刑部监狱。这时,5人都被革职,不再享有官职身份,被戴上枷锁等候宣判。

    康熙三年12月间。刑部针对谋叛和邪教的指控提出如下处理意见:汤若望为首犯,拟以立绞;李祖白等人为行邪教之从犯,拟杖四十,流放宁古塔。

    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,杨光先又提出来针对汤若望等人的第三项指控荣亲王葬期一事。此案涉及皇家子嗣。事关重大,其他罪名的审理都被这一指控所掩盖。荣亲王是顺治帝第四子,母亲董鄂妃。四皇子生下数月即夭折,未及起名,后追封为荣亲王。

    杨光先指责汤若望等人在选择荣亲王葬期时,使用洪范五行,与风水多有冲撞,十分不吉。杨光先还引用了一位“谙熟地理”之士的说法:李祖白等人在选择葬期时使用的是《蛮灭经》,这部书本是中国人编写,期望传至外藩,外藩人使用后可断根绝后。

    李祖白等人在选择荣亲王下葬时间和地点的时候,不采用惯常使用的《历法通书》和《选择丹书》,而专门采用《蛮灭经》,其罪戾重大,用意不言自明。

    这是一项十分严重的指控,按照杨光先所提供的证据,李祖白等人简直是在借传播宗教之名,行灭绝华夏之实。

    刑部采信了杨光先的说法,将汤若望等人的罪名定为大逆之罪,并根据刑律提出拟处理方案:将汤若望、李祖白等钦天监官员凌迟处死;相关人员之子斩立决;不及岁之子、妻室、家人、地亩、财物等严查入官。

    前面的指控在顺治和康熙看来,都不是什么事情,但是最后这一条却是皇家不能容忍的大罪。如同李祖白等人所说,这是要灭绝华夏。当然,这个罪名今天看来有些言过其实,毕竟国家是国人的国家,而不是一人一家的国家。但是在过去,皇帝就是国家的象征。谋反刺驾这都是要夷灭九族,凌迟处死的。明成祖朱棣更是创造了历史之最,杀方孝孺的时候,诛灭十族。

    汤若望究竟有没有利用职务,利用风水等不可见的手段行苟且之事呢?

    这里就要简单介绍一下洪范五行和《蛮灭经》,《尚书·洪范》中箕子解释五行时说道:“五行: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。五曰土。水曰润下,火曰炎上,木曰曲直,金曰从革,土曰稼穑”

    洪范五行的意思先暂述,且不妨先直观‘洪范’二字之意。洪者,广大之意;范者,规范也,意指大范围的概括规律,那么洪范组成了词,可以这样理解:大范围的概括规律。这样理解再跟我们接触的五行类象贯联起来,那么意思是相近的,也是对宇宙间的现象作大范围意思的规律性总结。因为是大范围规律性的五种现象的归类总结,那么小范围之内必然是会有各自的另一种规律。或称主象之中的次象,也是说在大五行象之中必然会包含着本身各种小五行内象。
    第(2/3)页